主旨

國科會公開徵求2009/2010台俄(NSC-RFH)人文社會領域雙邊共同合作研究計畫,請查照轉知。(公告日:97年08月04日)

說明
  1. 依國科會97/07/24 臺會合字第0970041348號函辦理。

  2. 國科會為推動國內學術發展暨促進與俄羅斯人文及社會領域之學術合作,於2007年5月與俄羅斯人文科學基金會(Russian Foundation for Humanities, RFH)達成協議,自2008年起已補助5項合作計畫,並自2009年起連同2場雙邊研討會活動補助來促進兩國科技交流。

  3. 詳細活動申請及補助細節,請參閱國科會網站:
    http://web1.nsc.gov.tw/newwp.aspx?act=Detail&id=6376&ctunit=31&ctnode=42&mp=1

  4. 本項台俄雙方共同合作計畫共分兩類(如下表):
     

    種類

    A 類合作計畫

    B類合作計畫

    經費規模

    30,000美元/

    (每方約15,000美元/)

    12,000美元/

    (每方約6,000美元/年)

    執行年度

    1~3

    1~2

    補助項目

    人事、耗材與差旅之支出

    僅可用於差旅支出

    年度補助新計畫件數

    暫定5件,依實際收件情形而定。

    暫定5件,依實際收件情形而定。

    申請方式

    依專題研究計畫作業程序進行線上申請

    將申請資料以紙本隨公文提出

    申請資料

    1.      專題計畫所需表格

    2.      國合計畫表I001~003

    3.      英文共同表格(R05)

    4.      單位保證函(參注意事項三)

    5.      俄方主持人履歷及著作目錄

    (上述第3~5項資料以PDF檔於線上之表I004處上傳。)

    1.      英文共同表格(R05)

    2.      合作計畫書

    3.      單位保證函(參注意事項三)

    4.      俄方主持人履歷及著作目錄

     

    申請截止日期

    20081130(以學校發文日為憑)

    採隨到隨審;但需在第一次訪問活動至少2個月前提出

    審查結果公告日期

    20093月底前

    申請書提出後2個月內

    經費撥付

    依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規定

    由申請人/機構先行墊付,事後檢據備函歸墊

    經費報銷

    依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規定

    待年度訪問活動結束,或年度計畫執行期限結束後2個月內由申請機構備函辦理

    期中報告繳交

    依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規定

    於年度計畫執行期限結束前2個月提供

    期末報告繳交

    依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規定

    於年度計畫執行期限結束後2個月提供

  5.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1)A類合作計畫:請於97/11/24(星期一)中午12點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列印『申請書第一頁』頁面,連同
    國科會研究計畫申請提報表,提送系所主管同意後,送達研發行政組,俾利彙整。
    (2)B類合作計畫:採隨到隨審,請於第一次訪問活動9週前備妥各項申請資料乙式二份(紙本),送達研發行政組,俾利備文函送國科會。

  6. 本校聯絡人:蘇娩玉小姐,分機:5014。
    RFH承辦人:國際關係科  Mr. Aleksandr K. Bokovikov
       電話  +7-495-683-5850;傳真  +7-495-683-5420
       E-mail: akb@rfh.ru
    NSC承辦人:國際合作處 陶正統小姐
       電話  +886-2-2737 7431;傳真  +886-2-2737 7607
       E-mail  cttao@nsc.gov.tw
     

    【附件】
    2009台俄NSC-RFH人文領域合作計畫作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