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廢止「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推動奈米科技前瞻人才培育計畫要點」等11項補助要點,並自97年7月4日生效。(公告日:97年7月8日 、通知人:葉美君)
依教育部97年7月4日台顧字第0970077519P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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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之計畫要點如下: (1)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推動奈米科技前瞻人才培育計畫要點 (2)教育部補助影像顯示科技人才培育計畫學程科目課程及遠距教學科目課程作業要點 (3)教育部補助產業設備系統設計人才培育計畫作業要點 (4)教育部補助大學基礎科學人才培育銜接計畫作業要點 (5)教育部補助法律專業科目教學改進計畫要點 (6)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推動憲法及法律與生活教學發展計畫要點 (7)教育部補助跨領域綠色科技人才培育先導型計畫要點 (8)教育部辦理大學校院教師晶片系統設計相關國外短期研習課程補助要點 (9)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推動晶片系統商管學程要點 (10)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推動軟體工程學程要點 (11)教育部補助推動影像顯示科技人才培育計畫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