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教育部97年5月9日台高(一)字第0970080084號函辦理。
-
相關申請須知及表格請至教育部高教司網站(http://www.edu.tw/high/index.aspx)[電子公告]下載。
-
本計畫自96年度開始辦理,透過獎學金補助誘因,鼓勵大學校院參與及提出契合產業需求之學程計畫,相關具體作法請參考申請須知第一大項第四點。
-
申請單位:
獎學金以公私立大學校院名義提出申請,申請單位為學校之科系,一科系僅能申請一案,獎學金申請案件每校以五件為限,並應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學校之財務及會計制度健全,且最近一年內無重大違規事件。
(2)與模具、表面處理、精密機械或紡織等四領域產業基礎技術相關之科系。
(3)專任教師數占全部教師數比例達百分之五十以上。
(4)各年級平均學生數達三十人以上。
(5)所提之計畫至少包含大四學年所規劃之三門共九學分核心課程,及一門大四學年之專題製作課程(列為加分項目)。
-
計畫執行期間自97年9月1日至98年6月30日。
-
經費補助方式請參考申請須知第一大項第七點。
-
注意事項:
(1)本計畫採部份補助,一經核定即不再追加經費。
(2)受教育部一流大學計畫補助未達十億元者,學校自籌經費比例應至少為百分之三十。
(3)補助案件除因特殊需要並經教育部同意者外,以不補助人事費為原則;另內部場地使用費及行政管理費則一律不予補助。
-
申請資料:
(1)計畫申請書一式二十份。(須有學校機構印信及校長簽章,且均為正本文件)
(2)產業與學校合作意願書。(加分項目)
(3)96年人力札根計畫成效報告書。(經96計畫核定者)
-
申請流程及時間:
(1)提送計畫書前,主持人需填寫「長庚大學申請研究計畫提報表」併附申請資料,呈系所主任→院長→研發處→校長室→主持人完成會簽。申請文件需用印者,請檢附提報表。
(2)請於97年5月16日中午12時前備妥申請資料送達長庚大學研發處,以便備文,逾期恕不受理。
-
計畫聯絡人:
教育部-倪周華先生,電話:(02)7736-5878
計畫辦公室-陳聿宣小姐,電話:(02)2541-1055
分機28
-
本校聯絡人:葉美君小姐,分機: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