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赴國外研修獎助金(2008)須知
有關獎助金核發,請於辦理簽證後,檢附簽妥之行政契約書一份(含一名保證人資料)及獲獎生親簽之個人收據2張,繳交至國際學術交流中心。
獎助金將於出國前匯入校務資訊系統內之銀行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