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98年度第一期補助「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講學及研究」自97/7/1開始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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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98年度第一期補助「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講學及研究」自97年7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
2. 本期補助期間為98年1月至12月止,補助期程以2個月為限,但不得少於1個月。
3. 欲申請者請於97年8月26日前,檢附下列文件各兩份(各項表格請見附件2),送至國際學術交流中心,以便統一彙整造冊,函送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
(一)申請名冊(格式如附件1,由延攬單位統一造冊)。
(二)申請表(格式如附件2)。
(三)講學或研究計畫書(申請人填寫,格式如附件3)。
(四)延攬單位延攬計畫(延攬單位填寫,格式如附件4)。
(五)學經歷證明文件、專利證明、專門職業或專業技術證明等文件影印本。
(六)與講學或研究有關之最近五年內代表性著作。
(七)有關著作清單目錄。
4. 審查結果將於11月30日前公布。
5. 詳細說明請見作業要點或請至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網站查詢。
本校聯絡人:國際學術交流中心 施沛蘅小姐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