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 團 法 人 長 庚 大 學
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之評估說明
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本會計師受託查核財團法人長庚大學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一日至九十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之財務報表,業經辦理竣事,查核期間經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就該學校之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作必要之評估,以決定查核程序之性質、時間及範圍,而非以揭發舞弊為目的;且此等評估,係採抽查方式進行,事實上無法發現所有之缺失,故本報告無法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之整體表示意見。
依本會計師作上述評估之結果,並未發現該學校之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存有重大缺失而影響財務報表允當表達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