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生涯就業輔導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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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制定 |
| 長庚大學八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 |
為協助學生早日了解自我、規劃未來生涯,充分認識就業市場及其本身需求,以期能根據所需造就自己,順利邁向畢業後的人生大道,並使生涯就業輔導作業有所遵循,特訂定本辦法。
本校學生。
學務處就業與校友服務組(以下簡稱就服組)。
(2)專任組員
1-2人(1)團體輔導
A.理念宣導
a.舉辦專題演講、座談會。
b.海報、刊物或文宣教材相關資訊之編製及展示。
B.學生生涯發展教育
(2)個別諮商輔導
6. 活動計畫及經費申請與核銷(1)就服組於每學年結束前擬訂新學年之各項輔導工作項目、內容及時程計畫,以「長庚大學年度生涯就業輔導工作計畫表」(表號:B01501)呈報學務長核准後實施。
(2)就服組依據年度工作計畫於每學期開學後二週內以「長庚大學活動計畫及經費預算表」(表號:B01502)並檢附各項活動之企畫書提出預算申請,經學務處審核及彙編為學期總預算後,向學校提報申請補助。
(3)各項輔導活動結束後,應填具「長庚大學生涯就業輔導活動成果報告表」(表號:B01503)並彙整相關資料及費用核銷單據後提報學務處,經核准後送會計辦理核銷手續。
7.活動實施
(1)學生團體輔導A.配合生活輔導組(以下簡稱生輔組)於每學年初安排之新生訓練期間,進行各項
生涯就業理念之宣導並介紹就服組可提供之輔導協助機能。
B.與心輔組合作,在開學後兩個月內以班級為單位,協調各新生班級班導師,安
排進行新生之生涯定向等測驗與輔導。
C.每學年末安排大型校園徵才活動,舉辦有關畢業學生之生涯規畫及就業準備等
主題之廠商博覽會、就業說明會、企業講座或校友就業經驗座談會等。
D.與心輔組合作,於每學年中舉辦有關二、三年級學生之投入專業準備及加強生
活能力等主題之演講或座談會。
(2)專案輔導活動
A.依據行政院青輔會或教育部每年規劃推廣之輔導工作重點及考量學校推動輔導作業需要,遴選新學年度擬推動之重要輔導主題。
B.就服組於學年開始後一個月內,依據擬定之年度「主題輔導週」實施計畫編列需要經費,以簽呈呈報學務長、校長後,行文呈請行政院青輔會或教育部核定以申請專案經費輔助。
C.就服組於學年結束前(6月)將各項活動紀錄、文宣資料、照片等彙編成果報告,以簽呈呈報學務長、校長後,行文報請行政院青輔會或教育部備查,並辦理經費核銷。
8.諮商輔導
就服組老師對於自行來訪之學生,或班導師與生輔組以「生涯就業輔導轉介單」(表號:B01504)轉介輔導之學生(一週內)進行初步會談與輔導諮商,並以「學生諮商紀錄表」(表號:B01505)填列存檔。
9.實施與修訂
本辦法經學務委員會通過呈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