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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車事故預防篇 回TOP
一 . 定線 1. 變換車道是非常的危險, 不可任意變換車道。
2. 騎乘機車就如肉包鐵,一旦發生事故對騎乘者所造成的傷害非常嚴重,橫衝、飆車、行駛快車道危險性高。
3. 騎乘機車行駛機車專用道或靠邊行車是降低被碰撞的好方法。
二 . 轉彎時打方向燈、勤擺頭
1. 在 未 充分確認整個交通狀況之前,緊急起步進入車道、轉彎、及變換車道,很容易發生交通意外事故釀成悲劇。
2. 善用車輛燈號系統,明確將己車的駕駛行為告知其他車輛,除利用後照鏡掌握車行後方狀況,更利用擺頭動作,杜絕意外發生。
3. 勿拆除後照鏡。
4. 注意週遭環境,勿任意變換車道。
三 . 保持安全距離
1. 直覺不是科學,安全距離是科學計算的數據,更是行車安全的保證。
2. 從發生危險到開始操作煞車為止,機車在這段時間所行進的距離稱為空走距離,而這段時間稱為反應時間,一般人為 1 秒。
3. 從煞車開始至停止的距離稱為煞車距離,其所需的時間為煞車時間。
四 . 勿超速
1. 速率限制是經由專家經過無數次的研究與討論,考量道路結構、交通狀況、駕駛員的生理極限、車輛性能所制定,提供駕駛員行車之依據。
2. 超速行車無非是與自己的身體和車輛的性能做挑戰,面臨複雜多變的交通狀況,只要有一次的失誤,就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3. 十次車禍九次快,超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大原因之一,給自己多一點的處置能力,切勿超速行駛。
五 . 請開燈駕駛,並著鮮明服裝
1. 為提高機車的可見度及安全,讓周圍的車輛知悉自己所在位置,機車騎士應穿著鮮明的服裝。
2. 天色昏暗,或雨天霧天,型車時,更必須打開頭燈,是自己能看得見,也被看見,幫助行車安全。
3. 檢查燈罩,有無破損。
六 . 注意路況
1. 一般所謂路況,不只是只考量道路單純的型態 ( 直路、彎路、岔路等 ) 而已,廣義的路況包括路型、天候、時間、照明設施、速限標誌、標線、道路施工狀況、能見度、有無障礙物。
2. 為了防止自己不當駕駛行為,危害自己也危害別人,應隨時掌握各種路況,以符合安全駕駛,尤其是在自己不熟悉的環境,更應減速慢行,給自己有餘裕的緩衝時間。
七 . 機車採二段式左轉
1. 機車行經交岔路口,不當左轉容易與直行車或右轉車輛碰撞。
2. 為保障機車駕駛人左轉的安全,降低衝擊點,欲左轉時應採取二段式左轉 :
(1) 先直行至右方路口的待轉區。
(2) 等待號誌顯示直行時再行駛。
(3) 完成左轉。
八 . 勿酒後駕駛
1. 酒精的影響
(1) 使人陶醉與情緒亢奮,並對速度,距離道路狀況的判斷力減弱。
(2) 反應時間增長注意力降低,穩定度下降。
(3) 對光線的刺激不靈敏。
2. 酒後駕車罰則
3. 飲酒後其吐氣所還酒精成分超過每公升 0.25 毫克行政罰 : 處以罰鍰新台幣 15000~37500 元,並當場移至保管其車輛及吊扣駕照 1 年。及道安講習。
4. 飲酒後其吐氣所還酒精成分超過每公升 0.55 毫克行政罰 : 處以罰鍰新台幣 45000~52500 元,並當場移至保管其車輛及吊扣駕照 1 年。
九 . 騎乘機車請帶安全帽
1. 機車穩定性差,在行進中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容易摔倒,頭部發生的傷害率相當的大。
2. 騎乘機車未帶安全帽,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新台幣 500 元之罰鍰。
3. 為保障騎乘機車之安全,帶了就該把它戴好。
十 . 注意大型車輛動向
騎乘機車盡量避免行駛於公車和大貨車旁,以防止大行車輛行駛時所產生的氣流或輪差死角而捲入,發生事故。
十一 . 隨時有停止的心
1. 對其他駕駛人或行人,應該隨時保持其可能發生交通違規的警覺性,並且適當調整本身駕駛行為。
2. 假設危險可能就在你身邊,適當時需要放棄通行優先權,甚至停止,以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3. 隨時提高警覺,有停車之準備。
☆ 車輛肇事處理篇 回TOP
一 . 保持鎮靜
1. 勿與人發生爭執。
2. 暫不討論對錯事宜。
二 . 設置警告標誌
1. 打開車輛黃色警告燈。
2. 將反光警告三角牌放置現場 30 公尺至 100 公尺後方。
三 . 保持現場完整
1. 有人傷亡案件不可移動或破壞現場之任何物證,但若無人傷亡,且車輛上能行駛,將各車四個角 ( 或機車倒地位置 ) 標會於地上後,迅速將車輛移至路邊。
2. 有人傷亡案件倒地機車不可移動位置。
四 . 緊急救護核報警處理
1. 打 119 緊急救護電話。
2. 打 110 報案電話。
3. 報警時要說明發生時間、地點、車種類和傷亡情形。
五 . 警方現場蒐証
現場蒐証 ( 一 )
警方現場測繪
1. 路形要畫正確 ( 直路、彎路、岔路口 )
2. 繪製車道、標線要清楚
3. 煞車痕、刮地痕、散落物、油漬標繪不可少
4. 行車方向、駕駛行為和路標要詳記
5. 週遭附近障礙物之標繪要詳盡
現場蒐証 ( 二 )
現場拍照
1. 路況、標誌、標線
2. 煞車痕、刮傷
3. 散落物 : 車體碎片、車體附著物、固定裝載物、個人
物品
4. 車體 : 車損部位、撞擊點、掉落碎片
5. 雨天或夜間要拍照,晴天、白天要重拍
六 . 應訊筆錄
1. 肇事現場路況
2. 兩車行向
3. 兩車駕駛行為
4. 車行速度
5. 車損部份,身體受傷部位
6. 對方飲酒,要求酒測
7. 發生車禍時,報警時間,警方處理時間,酒精測試時間應掌握清楚
8. 最後筆錄無誤後再簽字
七 . 法律責任
1. 和解:
( 1 )確認本身所投保的險種以及承保範圍。
( 2 )若有人員受傷,和解前最好先取得醫院診斷證明書,或者醫療收據。
( 3 )應通知保險公司理賠員到場,若理賠員不能參與,則必須將對方要求金額告知理賠員,無論如何要先知道此案能獲得多少理賠,再與對方談和解。千萬不要等和解完畢才告知保險公司。
( 4 )要慎選和解的地點與場所,千萬不要在對造家中談,建議你在派出所或調解委員會內談判和解。
2. 調解 ( 包括強制調解 )
3. 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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