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畢業離校
研究生學位考試資訊
論文研究計劃
論文撰寫格式
學位考試申請
學位考試舉行
教學助教(理)獎助學金
學、碩士學程
碩士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學士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轉所申請
期中畢業申請
   

333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一路259號

Tel:(03)211-8800     Fax:(03)211-8700

教務處信箱:acade@mail.cgu.edu.tw

學碩士學程
宗旨
鼓勵本校大學部優秀學生繼續留在本校就讀碩士班,並期達到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
申請流程
1.是否符合各所甄選規定。(下學期開學時,於各所辦、教務處公告(詳閱九十七學年度本校各所招收學、碩士學程預備研究生事宜。))
  2.第六學期開學,申請歷年成績單。(需排名)
  3.填寫「長庚大學學生修讀學、碩士學程申請表
  4.備妥其他申請資料於規定時程內送交所方審查。
注意事項
取得預研生資格學生必須於四年級、七年級(限中醫系未雙主修者) 或八年級(限中醫系雙主修者)(含)之前取得本系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碩士班(指取得預研生資格之研究所)甄試入學或一般入學考試經錄取後,該預研生始正式取得本校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學雜費優惠方案

  九十六學年度第三次教務會議中通過增訂學碩一貫學程學雜費優惠方案,請參照「學生修讀學、碩士學程辦法」第八條規範:【預研生考入本校碩士班,其在本校大學最後一學年已繳學雜費與公立大學收費標準之差額,於入學碩士班第一學年第一學期,以獎學金一次核給,公立大學收費標準由會計室提供。

  自97學年入學碩士班學生適用。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二週,由教務處提供該學年考入本校碩士班之預研生名單,送學務處製作「長庚大學學碩士學程獎學金受獎名冊」(表號:B01302)一式兩份,經各所主任確認,並由各所通知得獎學生填報其匯款帳號後,由學務處將學生匯款帳號輸入獎學金系統,列印更新後「長庚大學學碩士學程獎學金受獎名冊」,呈校長核准後,受獎名冊一份自存,一份送交會計室辦理付款作業。】